| 联系我们 | 本站首页
赴日本持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的签证
添加者:韩笑   审核者:韩笑   编辑:韩笑 发布日期:2020-03-23

持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的签证所需材料:

1.签证申请表一份,照片一张(白底彩照,3.5*4.5cm或 4.5*4.5cm);

2.护照;

3.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;

4.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),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范围外的申请人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;

根据入国目的,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

资格

必要材料

1

教授、艺术、宗教、报道、投资·经营、法律·会计业务、医疗、研究、教育、技术、人文·国际业务、企业内转勤、文化活动、特定活动、研修、技能实习

只需以上材料

2

技能

1.和日方签订的雇用契约书复印件

2.经历书

3

兴行

1.和日方签订的雇用契约书复印件

2.经历书

3.证明从艺经历的材料

4

留学、就学

1.最高学历毕业证书(仅限留学)

2.经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书(经费支付者有工作的情况下)

3.留学调查表

5

家族滞在、日本人配偶、永住配偶、定住者

婚姻调查表或亲属关系调查表

注意:1.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,户口本、暂住证或居住证上各栏内容(姓名、婚姻状况、工作单位、职业等)与现状一致;

     2.申请人若为第一次申请赴日,须本人到场;

     3.填写婚姻调查表的申请人,户口本婚姻状况须为已婚。